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板块 》》政策解读

关于《蚌埠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作者: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9-28

关于《蚌埠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1、工程总承包的涵义;

总承包企业受项目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一种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建设管理模式。

2、为什么要推行工程总承包;

    推行工程总承包可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主体多元化和建设市场开放,有利于引进一些具有实力的工程建设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3、采用工程总承包形式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性投资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或工程在中型规模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政府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且项目建设资金已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融资计划并落实到位。

4、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确定的形式,项目业主的职责;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业主由立项审批部门商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拟定,报同级政府批准确定。

项目业主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手续。

(二)组织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及概算)。

(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四)负责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凡涉及需配建保障房的项目,配建的套数、面积、楼层应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五)负责申请项目的建设资金,并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六)按照合同约定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其他有关工程管理工作。

5、工程总承包的项目招标的前期工作;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其前期工作一般到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工作。如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批复后即开展招标工作的,其初步设计及概算须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6、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方式,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必须以招标方式进行。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工程设计行业甲级等相应专业等级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承包企业对自身不具有单项工程相应专业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应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商。

7、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其它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性投资在2亿元以下、且经同级政府批准确定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

8、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时的要求;

项目业主可以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应当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审查通过的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合同条件编制;应当详细说明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总承包招标范围,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保函),工期要求,质量标准,投标文件编制、语言文字、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等;

(二)投标文件的格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应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三)勘察设计范围及提供有关的基础资料和技术参数,对勘察设计的进度、阶段和深度及知识产权等要求;

(四)采购范围及有关的基础资料,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品牌、规格及供货方式、设备安装进度等要求;

(五)施工范围,对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的进度要求,对试运行或竣工验收要求;

(六)总承包价款支付方式,其它社会规费如何缴纳的界定,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以及补偿的标准;

(七)资格审查标准和条件(采用资格预审的,应当要求原提交的通过资格预审文件仍然有效,并承诺确认无误);

(八)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要求;

(九)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十)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由市招标局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后确定。

10、项目投标有效期问题的解释;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有效期期限。

11、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实行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且明确一个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为主体投标人。

12、确定评标办法的要求;

    工程总承包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也可适用《蚌埠市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蚌政办〔2013〕21号)。招标文件中价格清单要就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备费、暂估价及其他费用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3、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行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监理制的解释;

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必须实行合同履约担保制和工程监理制。总承包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监理单位由项目业主负责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参与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监督管理工作。

1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要求;

项目业主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计划,向财政部门或融资方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累计达到工程概算80%时停止拨付资金,剩余的建设资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审计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后支付,最后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

15、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委等违反相关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蚌埠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确认中标无效、在一定期限内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担任评委的资格、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和记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