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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纺织产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纺织产业


 
一、修订纺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5年,国务院印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经国务院批准,我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委第40号令)。作为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05年本)》)自发布以来,在引导纺织工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完善宏观调控,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纺织工业快速发展,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到2009年,全国纺织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39641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92.1%,年均增长17.7%;完成工业增加值11044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1.1倍,年均增长20.5%。逐步形成了从上游纤维原料加工到服装、家用、产业用终端产品制造的完整产业体系。坚持自主创新,产业结构有所优化。2005年以来,全行业共有22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2010年,纺织行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为38个,占全国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6%。服装、家纺、产业用三大类终端产品纤维消费量比重由54:33:13调整为51:29:20,行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推进节能减排,绿色循环发展得到行业重视。差别化直纺和新型纺丝冷却技术在化纤行业开始推广应用,废水余热回收、中水回用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在行业中的推广利用比例也在逐步提高,纺织工业绿色循环发展的成果初现。

尽管纺织工业产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壮大,但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许多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正在制约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产业增长的资源、环境要素约束正在逐步加剧,已影响着我国纺织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后劲。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发展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后国际金融危机时代的中国纺织工业如果不能在高新技术纤维(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产业化及应用、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新型纺织装备自主化、纺织品清洁生产技术等行业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多年积累下来的产业竞争优势将可能逐步丧失。为此,《目录(2005年本)》已不能充分反映纺织产业技术进步的导向,已难以体现全球和我国纺织行业新技术革命的特征;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完全适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发展绿色循环纺织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和调整。

二、《目录(2011年本)》的主要特点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1年本)》]维持与《目录(2005年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目录(2005年本)》纺织门类下共有条目44条,包括鼓励类条目12条,限制类条目1条,淘汰类条目32条。本次修订后,《目录(2011年本)》纺织门类下共设条目54条,其中鼓励类条目将原有条目进行了合并、拆分和修订,新增4条,共14条;限制类条目将原有的1条调整到淘汰类,新增17条;淘汰类条目删除1条,新增14条,并将原有部分内容类同条目进行了合并。同时,在条目排序上也做了较大变动,根据纺织工业产业链顺序,按上游纤维原料、面料加工、终端产品制造的顺序将修订后《目录(2011年本)》进行了重新排序。

《目录(2011年本)》条目修订和调整的重点立足于着重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行业运用先进技术提升传统纺织产业技术水平,实现新型装备自主化,促进纺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结合,加快淘汰和改造落后产能,有效推动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修订后的《目录(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力求全面反映纺织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和内容。《目录》所列鼓励类都是纺织各行业产业升级的方向,本次修订新增了高性能纤维及制品、新型纺纱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4个条目,使鼓励类条目更全面地涵盖行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方向与范围。对国内产能已趋于饱和的产业,将鼓励内容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方向要求进行调整和提高,对已成为通用、普适性的技术和产品不再予以鼓励。如,针对聚酯及聚酯纤维产业,不再鼓励一般性、低水平的聚酯差别化纤维生产,而将鼓励的内容修订为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的连续共聚改性和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艺生产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以及智能化、超仿真的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纤维生产。鼓励内容的变化,将有效引导我国聚酯产业向高档次的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方向发展。

2、更加注重鼓励自主创新。对行业科技进步带动明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可填补国内空白和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能抢占世界纺织科技制高点的关键成果和技术,通过列入鼓励类目录,加速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如: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和应用、产业用纺织品是纺织产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也是纺织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结合点。“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多个高新技术纤维品种的产业化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但高新技术纤维与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构建才刚刚起步。因此,在本次的目录修订中,将高新技术纤维国内空白品种的产业化、已有高新技术纤维品种的质量性能提升、下游复合材料(制品)的产业化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列为重点鼓励方向。希望通过鼓励高新技术纤维与应用的配套开发,加速推动我国高新技术纤维产业的发展。

3、更加重视落实节能减排和发展纺织循环产业。本次《目录》修订中,纺织鼓励类条目新增了2条关于鼓励纺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应用和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生产的条目,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行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水平,鼓励低碳、绿色纺织产品加工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纺织制品的回收再利用循环体系,发展纺织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4、更加注重《目录》在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方面的限制作用,通过《目录》引导加快改造和淘汰落后工艺与装备。一方面在鼓励类条目中明确列出对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应用的鼓励。同时,通过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条目内容,加大了对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迫使企业加速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档次。如,将纺织行业的单线年产能小于10万吨的常规聚酯生产装置,单线年产能小于1000吨、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等明确列入了限制类条目。并且,《目录(2005年本)》中纺织限制类条目只有1条,本次修订时将其转入了淘汰类,另外新增了限制类条目17条、淘汰类条目14条,新增条目都是需要加速淘汰的纺织行业高耗能、高耗水的工艺和设备。

5、力求表述严谨、界限清晰。凡列入目录中的条目,原则上均细化到具体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等,并尽可能明确技术经济指标,提高可操作性。如原有条目中的“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在本次修订中将其拆分成“高档纺织品加工”和“染整加工”两条,并且对每一条的鼓励内容进行了明确限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作为重要的综合性政策,在引导纺织行业理性投资,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纺织工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加速淘汰落后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从而推动我国从纺织大国向纺织强国转变。


 

  信息来源:蚌埠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