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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力贯彻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来源: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今年4月份,国务院针对小型微型企业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帮助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安徽省政府也于今年4月份出台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聚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从财政资金支持、减税、清理收费,缓解用地、用工、融资难等方面分别作了规定。安徽省多部门联动,各措并举,全面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环境。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省人社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提出19条稳增长、保企业、促转型的政策措施,省政府办公厅以皖政办〔2012〕32号文形式予以转发。同时省经信委草拟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已上报省政府。针对中小微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省经信委联合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开展政策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有关责任部门整改;清理整顿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在做好督查工作的同时,编印了万本《保持工业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指南》,深入6000多户企业进行政策宣讲,让广大的小微企业了解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小微企业的态度、决心和政策措施,提升他们加快发展的信心。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瓶颈。省经信委已将2012年确定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年”,在“融资服务年”内,围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和协调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对接。重点推广“助保金”、“集合信托计划”、“金融债”等金融产品。创新融资服务,加快集合票据和融资租赁试点工作。同时,简化程序,推行信用化和责任化服务,组织银行等金融部门主动上门,及时便捷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省经信委还与安徽广播电视台以“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主题,联合举办大型系列报道《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年”江淮行》,每月重点报道在融资服务年活动中涌现出的金融创新和服务创新先进典型。

  三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围绕国家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网络试点省建设,我们积极引导各市、县加快地方服务机构建设,并逐步拓宽服务领域,力争短时期内在全省实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全覆盖。同时,落实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研究制订示范服务评价标准,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给予资金扶持和免税等政策扶持。开展了银河、赛飞、名师大讲堂和北大EMBA等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经营管理培训,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是加大培育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把“专精特新”作为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的重要途径,把集聚发展作为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的着力点,用好用活有限的财政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鼓励中小微企业走专业化、差异化发展路子,发展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经营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以加快发展具有竞争力的100个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为抓手,突出产业特色,注重培植龙头企业,引进关联企业和配套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鼓励中小微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产品质量,鼓励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深入开展“五大攻坚”推进活动,围绕家电、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船舶等10大重点产业链,选择280家重点骨干企业、1000个重点产品,开展“点对点”帮扶,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五是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促进中小微企业产品销售。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一系列有助于企业产品销售的展示、展销、经贸洽谈活动,采取走出去的办法,为中小微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努力提高安徽省中小微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省外成功举办了“安徽产品甘肃行”、“安徽产品青海行”等活动,共组织安徽省1200多户企业、5100多个工业产品参展,现场签订销售协议和产品订单1.1亿余元,签订合作项目合同24亿元。在省内实施“一月一销售”计划,已陆续举办家电及汽车用钢产需对接会、无极灯产品推介会、汽车博览会、电子元器件产品产需对接会以及省产汽车促销巡展等活动,提高中小微企业为省内大企业的配套能力,帮助企业开拓产品销售市场。